人才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,林董事長對此深以為然。看到許多企業透過員工股權激勵留住人才,他也決定讓員工成為股東,共享公司的經營成果,希望藉此提升員工的向心力與投入。
所以林董事長將公司20%股權無償給予所有員工,並期待未來公司人才將趨於穩定、不再流失。
不料,員工持股後,有些員工將股份任意轉讓給第三人,甚至轉讓給同業,除了造成公司股東名簿登記異動頻繁、增加為數不少的外部股東外,並導致一群非善意股東在股東會上頻頻對林董事長提出質疑。
也有些員工趁著公司業績亮眼、股票價值相對高的時候,看準時機出售公司股份,獲利了結後離職。此與實施員工認股以留才的本意大相逕庭。
林董事長悔不當初,他不禁反思:難道員工認股真的錯了嗎?
實施員工認股確實立意良好,但關鍵在必須有適當的規劃,才能達成留才與激勵的目的。在前述案例中,員工持有的股份,可以設計為限制轉讓的特別股,員工無法任意轉讓,及離職時的買回機制,即可防止前述問題。
而規劃員工股權激勵時,至少有幾個問題必須先想清楚:給誰?何時給?用什麼方式給?
是普遍適用於多數員工,還是鎖定關鍵人才?是立即給予股份,還是先給予認股權,待達成一定績效或服務年限後才能取得股份?此外,不同國家或地區對員工股權激勵形式的法律規定不盡相同,也必須一併考量原股東股權稀釋、公司財務報表,以及員工個人所得稅等影響。
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將於十月中舉辦網路研討會,針對員工股權激勵規劃各項議題進行解析,歡迎參加。
【作者唐瑋嬪是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,為台灣及大陸註冊會計師。聯絡電話+886-2-2772-3111分機133李小姐】

